股东分红缴税计算方法、申报流程、政策

 

来源:会计家园   时间:2022-02-01   浏览量:826次


 

很多公司都是股东制的,这些股东到了年底的时候就会对公司的净利润进行瓜分,这样的行为也被称之为分红。新个税系统下,股东分红个税如何申报?发放股东分红个税如何申报?股东分红缴税计算方法、申报流程、政策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一般来说企业的税后利润应当分配给股东。而股东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也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股东分红缴税计算方法:

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

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

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

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新个税系统下,股东分红个税如何申报呢?

1、进入系统客户端,填写股东信息,股东分境内、境外两种情况,按导出的模版要求填写上传(特别注意:股东有其它企业的,无需申报个税)

 

 

2、点击左边分类所得申报,填写利息股息分红所得,同样模板下载,填入股东分红信息,导入,提交数据

 

3、提交数据后,重新点击左边:分类所得申报,然后点击申报表报送

 

 

4、最后点击税款缴纳,检查税款是否正确,点击缴纳税款就完成申报咯

 

三、公司收到的投资分红如何缴税?

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为免税收入。

 

国税函〔2008897号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时,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非居民企业取得B股等股票股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94)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外公开发行、上市股票(A股、B股和海外股)的中国居民企业,在向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时,应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股东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依照税收协定执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其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要缴税,其他的分红都不需要缴税。

 

四、企业取得投资分红需要缴税吗?

答:居民企业取得投资分红,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要缴税,其他的分红都不需要缴税。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非居民企业:  

按照2008年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例如,在我国设立的代表处及其他分支机构等外国企业。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的但取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时间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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