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核算分公司能与总公司合并申报吗?

 

来源:会计家园   时间:2021-08-28   浏览量:826次


 

摘要:之前独立核算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并申报需如何操作我司在广州有一家分公司,之前都是独立核算独立申报的,现在想与总公司合并申报,请问需要怎么操作?独立核算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并申报吗?

 

问:我司在广州有一家分公司,之前都是独立核算独立申报的,现在想与总公司合并申 报,请问需要怎么操作?   

 

答:1、所得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 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 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实行 “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因 此,我司总分公司的所得税申报应按上述文件规定操作,不存在独立申报等问题。   

 

2、增值税方面,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 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另据财税〔2012〕9号规定,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 (区、市)范围内的,经省(区、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 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你司总分公司不属于同一省,不符合上述规定,暂无法申请增值税汇总申报。



 

以上是【会计家园小编整理:独立核算分公司可以与总公司合并申报吗?】,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访代理记账栏目>>

会计家园一站式创业服务平台,提供全面、专业、高效的企业服务。包括:代理记账、注册地址出租、代办公司注

册、会计记账、社保代理、会计代理、用友代理、出具审计报告、公司注销、办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筹划服务等。

咨询“会计家园”客服,即可办理相关业务,客服电话 13522780767(刘经理)

Responsive image